近年來,臺灣法律與時俱進,法學理論也有著長足發展,身為專業律師之法律人,對於自身之專業知識,亦應隨時補充增長,方能因應時代變遷,因此本會一直都很重視辦理在職進修課程,並累積相當口碑。為期綜合規劃完整專業的進修課程,本會實有成立律師學院統籌相關事宜之必要。
再者,民國110年5月以來,由於新冠疫情的關係,導致許多在職進修課程無法在會館教室實體上課,為讓各位會員的在職進修不被中斷,盧永盛理事長特別請周家年秘書長與在職進修委員會何俊龍主委共同研議視訊上課之硬體及軟體,並請總幹事協助連繫資訊廠商充實相關設備,以讓各位會員縱使在家也一樣可以充實進修。因此本會律師學院之設立,自將著重視訊上課之需求。
抑且,為利系統性及完整性的吸收新知,盧永盛理事長亦請周家年秘書長及何俊龍主委共同規劃帶狀系列課程之運作方式,初步構想係為:每個課程連續上課3至5週,每週3小時,類似9至15小時(學分)的方式,課程內容包括:勞動法、家事法、商業事件法、醫事法學等,也都會開立學分證明,及提報給全律會核發專業領域進修證明,除可因應律師法第22條對於在職進修之要求的未來趨勢外,也盼對於各位會員的專業知能有所增益。因此本會律師學院之設立,當可更有體系的提供焦點課程及專業新知。
此外,盧永盛理事長亦請科技資訊小組召集人許富雄、李軒理事、柳國偉主委等,籌劃加強本會在職進修的網站架構,以讓上開系列課程之影音教學影片,得以放在公會網站之在職進修項目之中,而讓本會一般會員及特別會員,只要輸入帳號、密碼即可進入,而可不論白天或黑夜,不論是在那裡,都可隨時隨地進修充電。
以往民眾尋求律師服務,多是經由口耳相傳,但在分工越來越細密,資訊越來越公開的當今,強化專門領域,提升專業形象,以讓民眾更加認識自己,應當有其必要,因此本會律師學院之設立,自當致力增進大家的專業技能,並讓民眾權益得到更大的保障!
臺中律師學院院長(本會現任理事長)
蘇若龍律師
400607 臺中市中區民權路102號4樓之4 (04) 2229-7089
現職
◎昊陽法律事務所 主持律師
學歷
◎文化大學法學學士
◎文化大學法學碩士
經歷
◎臺中律師公會編輯委員會主任委員、司法改革委員會主任委員
◎臺中律師公會理事、副理事長
◎彰化律師公會編輯委員會主任委員、法令研究委員會主任委員
◎彰化律師公會理事、監事、常務監事
◎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會員代表、文書主任
◎全國律師聯合會第一屆會員代表
◎臺中市政府法律扶助顧問遴選委員會委員
◎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法律扶助顧問
◎衛生福利部精神疾病強制鑑定、強制社區治療審查會委員
◎家事事件程序監理人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業界教師
◎國立空中大學兼任講師
臺中律師公會,在日治時代已依當時的規定成立,名稱為「台中辯護士會」,最後一任會長名叫野津三次郎。然,1945年10月25日太平洋戰爭結束後,卻仍由該日籍辯護士(即律師)野津三次郎擔任會長,新入會之台灣籍律師,依舊向野津三次郎提出申請,形成頗為奇特之現象。
1946年3月,日本國民除科技人員外,悉數遣返日本,原台中辯護士會只剩下7位台籍律師,不符律師法「應有律師15人以上始得成立律師公會」之規定,以致無法有效成立,台中辯護士會乃「實存名亡」,又成另一奇特現象。
迄至1948年4月4日,臺中地區之律師增至15人,已達規定法定人數,「臺中律師公會」因此成立。臺中律師公會成立後,即設理事、監事執行會務。其中三分之一為常務理事,並由「輪值常務理事」對外代表本會;1995年3月26日修正章程,改置「理事長」一人,對外代表本會。1999年又修改章程,將本會名稱變更為「社團法人臺中律師公會」,並向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聲請法人登記,於2002年1月18日獲頒法人登記證書。
本會數十年來致力於平民法律服務,成績卓著,屢獲法務部之表揚;近年來更應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之托,由本會之會員律師,輪值進駐服務,亦深受好評。此外,本會也主動、積極參與其他各項法律服務活動,如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調解委員、臺中市政府法律扶助顧問、臺中女子監獄法律常識宣導講師、臺中地檢署及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中分會共同辦理之臺中市各區法律服務及校園法治教育宣導、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及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之義務辯護律師等,克盡律師法所揭櫫之律師使命。
臺中律師公會成立迄今已有72年,在臺灣算是歷史相當悠久者。至目前(2021年3月12日)止,在籍會員人數有2004位(及外國律師會員1位),其中男性1474位(占73.55﹪),女性530位(占26.45﹪),主事務所設於本會轄區者(即臺中市者)有1157位(占57.73﹪)。本會現在的服務團隊,是由15位理事和5位監事組成,下設27個委員會(如民事法委員會等)和8個組(如財務組等)來執行;此外還有若干社團組織(如桌球隊等),使會員得以調劑身心,並促進交流;近期又為提升會員音樂藝術等人文素養及運動保健,陸續成立合唱團、薩克斯風團、舞蹈社、電子琴社、桌球隊、籃球隊、桌上遊戲研究社及攝影社等,提供會員參與多元休閒活動。
當今的律師,除承辦民事、刑事、行政訴訟、仲裁外,也承辦偵查中的刑事案件;之外,律師還辦理非訟事件,並擔任公司、人民團體的常年法律顧問,提供各面向之法律服務。因此,律師在臺灣社會,具有「正義化身」的形象。
而臺灣的法院,將電腦的視訊傳輸功能,應用到審判實務上,已有多年。不但審判筆錄可以即問、即作、即訂正、即給閱(法庭上法官、當事人、律師面前均有顯示器);法官還可透過上述設備,直接詢問遠端的當事人或證人,甚至進行多方的交互詰問;訴訟當事人亦可進入法院網站,或到法院服務處,透過觸摸螢幕方式,搜尋庭期、判決主文等相關審判訊息;此外,性侵害之被害人,可以隱身在保護室內(被害人看得見被告,而被告看不見被害人),指認被告與犯罪過程等;民事強制執行拍賣不動產投標作業,其及時、透明、公開等,也都是司法提供最有效率之服務。尤其臺中地院,為迎接e世代的來臨,最近更在三樓的法庭區架設寬頻上網裝置,祇要自備電腦,就可享受無限上網的服務。而律師,更可在休息室,透過顯示設備,得知開庭進度,至於在庭期表上顯示正確開庭時點,於2006年律師節前夕,獲司法院採納,頒行各地法院。此項由本會建言而獲施行之司法新猷,不但全體律師受惠良多,更普遍惠及一般大眾,堪稱難能可貴。
臺中律師公會,更在2018年購置會館,進行裝潢,並在2019年3月正式啟用,提供律師在職進修、開會研討之專屬使用。臺中律師公會之根基穩固,未來,必然繼續扮演重要之角色,偕同會員律師、社會大眾,在法治路上,昂然前行!